华夏五千年(北京)葡萄酒有限公司  
 
 
一、经销商的基本要求
(一)、具有法人资格、一定的注册资金、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三)、拥有专业的销售人员、具有一定数量的销售网络。
(四)、具有销售同类产品经验或从事过其它营销2年以上。
(五)、首批进货量不得少于1000件。
(六)、经授权经销商在合同期内在指定区域具有独家经销“华夏五千年”干红葡萄酒的权利,未经公司同意不得跨区域销售。
二、对经销商区域的划分
(一)、我国东南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或当地居民收入水平、消费水平较高、有饮用葡萄酒的习惯的市、县(县级市)均可为一个经销区域,一个区域只发展一家经销商,且首批进货量不得少于1000件,然后在公司确定的区域内经销“华夏五千年”干红葡萄酒;
(二)、经销商可以在自己的经销区域内发展分销商,如果要在另一个经销区域取得经销权须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批准后再签订另一个区域的经销合同;
三)、严禁经销商跨区域销售,一经发现,公司有权取消其经销商资格,同时公司可保留诉讼的权利以及追偿经销商跨区域销售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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